标王 热搜: 钢筋  脚手架  桂造价函  运输  垂直运输  防水    窝工    砂浆 
客服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定额答疑 » 广西定额答疑 » 正文

(桂造价函字[2004]18号) 关于泵送砼计算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12
核心提示:关于泵送砼计算问题的复函桂造价函字[2004]18号柳州建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泵送砼计算问题的函已收悉,经
关于泵送砼计算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字[2004]18号

柳州建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泵送砼计算问题的函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执行90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90定额》)时,根据桂标额字[1995]第31号文,泵送砼增加费可参照广东省一九九三年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关子目计算。该子目中的人工、材料按《90定额》取定价计算,并可按有关文件进行调整;机械费按广东定额价以元进入定额直接费,不乘调整系数。

此复。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四年六月九日
 
 
[ 定额答疑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定额答疑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网站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 桂ICP备20230007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