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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24〕7号)关于镍铁冶炼项日烧结至成品区域工程中烧结机安装清单计价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13  浏览次数:27
关于镍铁冶炼项日烧结至成品区域工程中烧结机安装清单计价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24〕7号
广西华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镍铁冶炼项目烧结系统烧结工程一烧结至成品区域工程中烧结机安装清单计价问题的咨询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烧结机安装能否重新组价的问题。根据来函资料反映,虽然新旧图纸各系统组成重量存在差异,但该工程烧结机安装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主要特征(烧结机重量2070t)与实际安装的烧结机(重量2080.62t)差异不大,其他特征差异也很微小,因此结算时不应对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如需调整,仅能根据参数变化作局部小调整。
      二、关于头部密封罩制作费是否要扣除的问题。虽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的施工范围中提到包含“头部密封罩(含制作)”,但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并未描述需要现场制作,且投标报价分析表中也未包含密封罩制作费用。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故结算时按中标单位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不扣除头部密封罩制作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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