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商务区支路2号路工程岩石类别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24〕13号
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你单位关于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商务区支路2号路工程变更岩石类别的咨询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岩石分类表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009年版本)编制。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009年版本)3.2.2及3.2.3规定,岩石坚硬程度应按照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分类,只有当缺乏有关试验数据时,才按岩石坚硬程度等级的定性分类表(定性鉴定、代表性岩石)划分。因此,当代表性岩石对应的岩石分类与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对应的岩石分类不一致时,应按单轴抗压强度对应的岩石分类执行定额。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