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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墙镶贴块料面层工程量对于抹灰层厚度引起的表面积变化如何计算的争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21  浏览次数:0
      某学校项目室外给排水与室外工程位于中山市,发包人通过直接发包方式选定承包人,于2022年7月15日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在竣工结算的计价中计算外墙镶贴块料面层工程量时,双方对于抹灰层厚度引起的表面积变化如何计算产生争议。
      发包人意见:因抹灰层厚度引起的表面积增减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故镶贴块料面层的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结构尺寸计算。
      承包人意见:镶贴块料面层的工程量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按镶贴表面积计算,抹灰厚度引起的表面积增加需要考虑。
      造价站意见:本工程合同约定为定额计价,适用的定额为《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根据定额关于镶贴块料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设计图示镶贴表面积以“㎡”计算,即按需要镶贴部位的设计图示尺寸计算面积,而抹灰层引起的表面积数量增减,因其厚度在满足质量验收标准下允许不一致,因此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不另计。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58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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