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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某项目高架桥工程计价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10  浏览次数:5
      南宁某项目关于工程计价问题的复函
      一、航站楼工程二标段筏板面以上土方计价问题
      该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范围为筏板面以下的土石方,筏板面以上土方属于合同外工程,该部分土方计价可由建设各方协商确定。
      二、站前综合体及高架桥工程外弃土方计价问题
      该项目招标清单余土弃置清单子目的特征描述为“桩基成孔土方,运距3km,弃土点由业主单位指定场内平衡”。虽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12.3.3款约定“发包人不提供取土点、弃土点,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取土点、弃土点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土方单价包含挖、填、弃(含超运距)等一切作业费用”,但该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余土弃置清单综合单价仅对应其特征描述固定。实际施工时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桩基成孔土方需弃至场外19km的处弃置点,超出该工程余土弃置清单描述的运距。因此,该部分外弃土方超运距运输费及消纳费可另行计算。
      至于桩基成孔开挖的土方能否按淤泥外运计价的问题。如仅是因为在地下水位以下成孔开挖的土方湿度较大,实际开挖出来的湿土经现场晾晒或与干土拌合后,能用自卸汽车外运的土方不能按淤泥外运计价。


      (数据来源于桂造价函〔2024〕17号《关于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航站楼工程二标段、站前综合体及高架桥工程计价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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