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钢筋  脚手架  桂造价函  运输  垂直运输  防水    窝工    砂浆 
客服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定额答疑 » 广西定额答疑 » 正文

(桂造价函字[2005]68号)关于东波苑工程静压桩桩长计算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12
核心提示:关于东波苑工程静压桩桩长计算问题的复函桂造价函字[2005]68号桂林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南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东波苑工程静压
  关于东波苑工程静压桩桩长计算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字[2005]68号


桂林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南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东波苑工程静压桩桩长计算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静压桩桩长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预算按设计长度计算,结算按实际入土桩的长度计算,超出地面的桩头长度不得计算。但可计算超出地面的桩头的材料费。


广西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 定额答疑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定额答疑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网站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 桂ICP备20230007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