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价函[2006]51号
桂林市造价管理站:
你站关于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有关问题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公称直径,指各种管子与管道附件的通用口径。同一公称直径的管子与管路上附件均能相互连接,具有互换性。它不是实际意义上的管道外径或内径,而是近似管内径的一个名义尺寸。在设计图纸上之所以要用公称直径,目的是为了根据公称直径可以确定管子、管件、阀门、法兰、垫片等结构尺寸与连接尺寸。
2、定额上已注明有管件用量的,一般不做调整,如未注明的可按实计算管件含量。
3、附材费一般不按信息价或市场价调整,如该部分材料价格波动大时可由区造价管理总站测算后统一发布调整系数。
4、仍套雨水管定额,管件按实计。
5、P356"砖、混凝土结构明配刚性阻燃管敷设" 的工作内容确
实有误,应删除"安螺钉、切割空心墙体、刨沟、抹砂浆保护层";P361"砖、混凝土结构暗配刚性阻燃管"漏工作内容,其工作内容应为"测位、划线、打眼、切割空心墙体、刨沟、连接管件、配管、抹砂浆保护层"。
6、避雷引下线暗敷仍套用定额2-745,但扣除镀锌扁钢,钢管等不需要的材料费。如需在墙上刨沟暗埋的,可另计刨沟费。
7、在花岗岩地板下开孔安装埋地灯属定额缺项,可由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报我站审批后执行。
8、刚性阻燃管埋地敷设,若管道的公称直径≤DN80套用第二册半硬塑料管埋地敷设定额(已含土方挖填);公称直径>DN80参照室外塑料排水管(粘接)定额计算管道敷设费用,土方工程量另计,套第二册"电缆沟挖填"相应定额子目。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六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