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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08]35号) 关于桂林市国税局北区分局办公室综合楼工程结算问题的答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8
核心提示:关于桂林市国税局北区分局办公室综合楼工程结算问题的答复桂造价函[2008]35号广西桂林盛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2008年5月
  关于桂林市国税局北区分局办公室综合楼工程结算问题的答复

桂造价函[2008]35号


广西桂林盛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2008年5月15日来函"关于桂林市国税局北区分局办公室综合楼工程结算问题的请示"收悉,根据提供的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该工程合同为单价固定合同,工程结算时,对工程量清单缺、漏项的项目应予补充、增加,缺、漏项项目的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按合同约定确定。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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