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林市国税局北区分局办公室综合楼工程结算问题的答复
桂造价函[2008]35号
广西桂林盛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2008年5月15日来函"关于桂林市国税局北区分局办公室综合楼工程结算问题的请示"收悉,根据提供的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该工程合同为单价固定合同,工程结算时,对工程量清单缺、漏项的项目应予补充、增加,缺、漏项项目的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按合同约定确定。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
桂造价函[2008]35号
广西桂林盛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2008年5月15日来函"关于桂林市国税局北区分局办公室综合楼工程结算问题的请示"收悉,根据提供的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该工程合同为单价固定合同,工程结算时,对工程量清单缺、漏项的项目应予补充、增加,缺、漏项项目的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按合同约定确定。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