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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08〕49号) 关于来宾市财富168项目工程有关定额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8
核心提示:关于来宾市财富168项目工程有关定额问题的复函桂造价函〔2008〕49号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来宾市财富168项目工
  关于来宾市财富168项目工程有关定额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08〕49号


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来宾市财富168项目工程有关定额问题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临时设施土方回填、挡土墙等发生费用归属问题:199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建工程费用定额》中临时设施费用内容未包含拟建工程施工现场场地平整的有关费用。若开发商向施工方移交该工程施工现场场地时,未完成场地平整工作而由承包商来完成,如临时设施搭设基地的土方回填及相应处理等,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开发商支付。
    二、塔吊及其它机械租赁费、安拆费、材料检测费用增加问题:若因开发商原因造成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导致施工方塔吊、其它机械、工程检测等费用增加,该费用应由开发商给予承包商补偿。
    三、3#楼因设计变更造成停工问题:若因设计变更原因发生在网络计划关键线路上停工,开发商应给予施工方工期顺延及合理的停工损失经济补偿。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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