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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09〕53号) 关于龙光·普罗旺斯二期工程香槟庄园部分构造面积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9
核心提示:关于龙光普罗旺斯二期工程香槟庄园部分构造面积问题的复函桂造价函〔2009〕53号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南宁市荣良建筑
  关于龙光·普罗旺斯二期工程香槟庄园部分构造面积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09〕53号


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南宁市荣良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龙光·普罗旺斯二期工程香槟庄园部分构造面积问题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有顶盖的露台可参照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其顶盖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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