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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09〕56号) 关于桂林联达商业广场工程结算问题的答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11
核心提示:关于桂林联达商业广场工程结算问题的答复桂造价函〔2009〕56号桂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桂林联达商业广场工程结
  关于桂林联达商业广场工程结算问题的答复

桂造价函〔2009〕56号


桂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桂林联达商业广场工程结算问题的请示函》已收悉,经查实,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单层地下室层高是按3.6米以内取定的。该工程的层高与定额的取值相差较大,如合同无其他约定,结合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地下室梁、板、柱在套用定额子目时,可不扣除定额中的搭式起重机台班费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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