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州市汇豪国际城上海街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答复
桂造价函〔2009〕60号
广西贺州市桂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24日《关于贺州市汇豪国际城上海街工程结算工程量及计价方式咨询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基础土方放坡问题:按该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7.3的约定计算土方工程量。因施工环境而不具备放坡开挖条件,实际采取边坡支护措施或塌方等的,应予以计算相关费用。
二、地基基坑内排水问题:按实际抽水台班和相应的台班单价及有关规定计价。
三、基础垫层及基坑回填用的混合填料定价问题:按该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7.4的约定进行定价。混合填料的组成成份,若合同文件无法确定,甲乙双方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
四、该工程的土方运距按定额10Km以内计算。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