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钢筋  脚手架  桂造价函  运输  垂直运输  防水    窝工    砂浆 
客服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定额答疑 » 广西定额答疑 » 正文

(桂造价函〔2009〕60号) 关于贺州市汇豪国际城上海街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答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11
核心提示:关于贺州市汇豪国际城上海街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答复桂造价函〔2009〕60号广西贺州市桂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24日《
  关于贺州市汇豪国际城上海街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答复

桂造价函〔2009〕60号


广西贺州市桂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24日《关于贺州市汇豪国际城上海街工程结算工程量及计价方式咨询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基础土方放坡问题:按该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7.3的约定计算土方工程量。因施工环境而不具备放坡开挖条件,实际采取边坡支护措施或塌方等的,应予以计算相关费用。
    二、地基基坑内排水问题:按实际抽水台班和相应的台班单价及有关规定计价。
    三、基础垫层及基坑回填用的混合填料定价问题:按该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7.4的约定进行定价。混合填料的组成成份,若合同文件无法确定,甲乙双方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
    四、该工程的土方运距按定额10Km以内计算。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 定额答疑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定额答疑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网站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 桂ICP备20230007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