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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10〕34号) 关于电气调整试验工作内容划分情况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9
  关于电气调整试验工作内容划分情况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0〕34号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你司关于电气调整试验工作内容划分问题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2002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相关规定,该套定额中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十一章电气调整试验仅指电气设备本体及其一、二次回路的系统调试,不含机械设备单体及无负荷系统调试,这部分调试工作内容应包含在相应的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子目内。
    来函提及的锅炉设备、汽机设备容量已超出2002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的范畴,应执行电力专业部门定额,相应的锅炉设备、汽机设备单体调试以及锅炉分系统调试、汽机分系统调试、化水分系统调试均应按电力专业定额相关规定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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