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茵·国际花城"亚美利加组团B、C标工程结算问题的答复
桂造价函〔2010〕50号
南宁登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司2010年9月2日《关于"海茵·国际花城"亚美利加组团B、C标工程结算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该工程于2006年9月27日订立施工合同,竣工日期约定为2007年10月,合同价款采用总价固定合同方式。合同约定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变化的,其增减部分的工程量由双方签证确认。若双方对增减部分的工程量存在争议时,建议双方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4.4.3的规定协商解决。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变化的,其费用按合同约定的调整方法计算。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