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钢筋  脚手架  桂造价函  运输  垂直运输  防水    窝工    砂浆 
客服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定额答疑 » 广西定额答疑 » 正文

(桂造价函〔2010〕50号) 关于"海茵·国际花城"亚美利加组团B、C标工程结算问题的答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10
  关于"海茵·国际花城"亚美利加组团B、C标工程结算问题的答复

桂造价函〔2010〕50号


南宁登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司2010年9月2日《关于"海茵·国际花城"亚美利加组团B、C标工程结算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该工程于2006年9月27日订立施工合同,竣工日期约定为2007年10月,合同价款采用总价固定合同方式。合同约定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变化的,其增减部分的工程量由双方签证确认。若双方对增减部分的工程量存在争议时,建议双方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4.4.3的规定协商解决。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变化的,其费用按合同约定的调整方法计算。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 定额答疑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定额答疑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网站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 桂ICP备20230007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