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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10〕64号) 关于兴业城市花苑住宅小区2#、3#、8#楼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的答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12
  关于兴业城市花苑住宅小区2#、3#、8#楼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的答复

桂造价函〔2010〕64号


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兴业城市花苑住宅小区2#、3#、8#楼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2005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05定额")中的垂直运输工程定额子目是按我区建筑施工企业正常施工条件、现有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合理的劳动组织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若该工程执行"05定额",垂直运输高度大于20m,实际使用卷扬机施工,且合同文件没有约定垂直运输的计算规定,则应按相应高度的建筑物垂直运输子目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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