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气系统调试有关问题的答复
桂造价函〔2010〕70号
桂林恒泰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来函收悉,关于你们提出的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电气调试应区分高压及低压系统分别计算。1KV以下送配电系统调试按该建筑物变配电室内每个低压配电屏、柜为一个系统计算;10KV送配电系统调试以电气原理系统图为依据,按其负荷隔离开关、断路器的个数计算系统调试工程量。
2.变压器系统调试包含了变压器本体、高低压电压侧各一台断路器及其与变压器之间连接的母线系统调试。高低压电压侧多于一台断路器的按相应电压等级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的规定另行计算;箱式变压器内连接各高低压配电柜的主母线调试也应另行计算。
3. 1KV以下电容器的调试,按每三相为一组计算。此"三相"指三相电源,即服务于某三相电源线路的电容器不管其安装数量为一个或多个,均按一组计算调试费用。根据来函资料所示,该630KVA箱变的电容器调试应按一组计算。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