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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字[2001]29号)关于琅东十二组农民住宅回建房小区三通一平的土方工程如何套费用定额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11
核心提示:关于琅东十二组农民住宅回建房小区三通一平的土方工程如何套费用定额问题的复函桂造价函字[2001]29号南宁市政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
  关于琅东十二组农民住宅回建房小区三通一平的土方工程如何套费用定额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字[2001]29号
 

南宁市政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琅东十二组农民住宅回建小区三通一平土方的工程如何套费用定额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甲方)"'关于琅东十二组农民回建房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的说明"和你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你公司承建的本属甲方负责的琅东十二组农民回建房小区三通一平的土方工程,如其土方工程量超过5000立方米,可套用199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建工程费用定额》中"大规模土石方"工程的费率。
       此复。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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