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高大模板定额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1〕19号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高大模板计算造价问题的请示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高大模板"定额子目在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05定额")中缺项,"高大模板"与"05定额"中的有梁板模板子目差别较大,不能直接套用。该工程的"高大模板",若施工合同文件中无相应约定,可根据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定额规定编制补充定额进行计价。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