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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11〕34号) 关于宜州市城市污水收集管网龙江干渠工程结算定额使用及费用计算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10
 关于宜州市城市污水收集管网龙江干渠工程结算定额使用及费用计算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1〕34号


广西宜州市城乡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宜州市城市污水收集管网龙江干渠工程结算定额使用及费用计算等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架空部分现浇钢筋混凝土箱涵搭设的钢管支架应套用满堂式钢管支架定额子目(定额编号04090193)。
    二、满堂式钢管支架使用费按照每段箱涵实际搭设支架用量乘以对应的使用时间计算工程量,然后乘以单位工程量每天使用费计算。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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