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钢筋  脚手架  桂造价函  运输  垂直运输  防水    窝工    砂浆 
客服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定额答疑 » 广西定额答疑 » 正文

(桂造价函〔2011〕51号) 关于骋望骊都安装工程有关结算问题的答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8
  关于骋望骊都安装工程有关结算问题的答复

桂造价函〔2011〕51号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骋望骊都安装工程有关结算问题的咨询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单栋建筑物的各单元建筑高度不同时,应按各单元的平均建筑高度计算其高层建筑增加费。
    二、 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无采用防火胶泥作防火堵洞定额子目。实际发生时,可参照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三、电缆桥架安装定额工程量按图示延长米计算,不扣除三通、弯头等配件所占的长度。但计算电缆桥架直线段主材费时,应扣除三通、弯头等配件所占的长度,三通、弯头等配件费用另计。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 定额答疑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定额答疑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网站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 桂ICP备20230007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