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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11〕54号) 关于回填土工程量计算问题的答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31
  关于回填土工程量计算问题的答复

桂造价函〔2011〕54号


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回填土工程量计算问题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P11工程量计算规则第2条第(1)点的规定,回填土的工程量可按夯实土方体积折算为天然密实土方体积来计算。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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