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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12〕27号) 关于崇左天湖大酒店土建工程人工费调整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6  浏览次数:7
  关于崇左天湖大酒店土建工程人工费调整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2〕27号


广西巨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人工费调整答疑的函》收悉。根据建设各方阐述的意见以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该工程合同文件的约定和《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该工程的人工费应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1〕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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