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梧州月桂花城小区二期工程静力压桩问题的答函
桂造价函〔2013〕20号
梧州城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月桂花城小区二期工程静力压桩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该工程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或桩边长)的静压管桩,均应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
二、该工程静压管桩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以米计算(不含钢桩尖)。钢桩尖按定额规定计价。
你公司关于月桂花城小区二期工程静力压桩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该工程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或桩边长)的静压管桩,均应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
二、该工程静压管桩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以米计算(不含钢桩尖)。钢桩尖按定额规定计价。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