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职工住宅楼灌注桩充盈系数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3〕4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共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职工住宅楼灌注桩充盈系数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若实际充盈系数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合同文件又无其他约定的,结算时按实际充盈系数换算。
你们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职工住宅楼灌注桩充盈系数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若实际充盈系数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合同文件又无其他约定的,结算时按实际充盈系数换算。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