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海银晖大厦消防工程结算中设备费能否计算税金的复函
桂造价函字[2004]38号
广西天地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来函收悉,关于你们提出的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部门有关规定,设备不用缴纳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附加费,但由于目前一般民用建筑工程中的小型设备大多由施工企业采购,税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多按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价款发票(其中可能含有设备)收税,即收取了设备价款的税金。在进行工程结算时,关于设备能否收税,可按照实际发生的情况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或不同意见,请争议双方到纳税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咨询。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