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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15〕7号) 关于2008广西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子目砌槽刨沟及恢复计取工程量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7  浏览次数:9
 关于2008广西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子目砌槽刨沟及恢复计取工程量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5〕7号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广西08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子目砌槽刨沟及恢复计取工程量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册的配管定额子目不包含暗配电气管道所发生的凿槽、刨沟以及所凿沟槽恢复的工作内容,实际发生时,应按实计算。相关说明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交底材料》37页第(十一)条第1点。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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