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危旧房改造工程一期 1# 2#楼灌注桩充盈系数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6〕38号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危旧房改造工程(一期)1#、2#楼灌注桩充盈系数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若合同文件无约定,按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第57页第14条规定执行。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11月14日
桂造价函〔2016〕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