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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造价函〔2017〕38号) 关于广西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楼工程校区主干道安全通道防护棚计价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7  浏览次数:19
  关于广西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楼工程校区主干道安全通道防护棚计价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7〕38号

 
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广西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楼工程校区主干道安全通道防护棚计价问题的函收悉。根据建设各方的意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该工程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中标后,建设方、施工方、监理单位经讨论需要在校区主干道上搭设安全防护棚,施工方按要求编制《安全通道防护棚施工专项方案》经审定并已付诸实施,该费用未包括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可另计,具体按经审定的《安全通道防护棚施工专项方案》和施工合同约定及相关的计价文件计算。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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