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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字[2004]57号) 关于区二招工程周转材料计算问题的答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9
核心提示:关于区二招工程周转材料计算问题的答复桂造价函字[2004]57号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你单位关于区二招工程周转材料计
  关于区二招工程周转材料计算问题的答复

桂造价函字[2004]57号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你单位关于区二招工程周转材料计算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如果该工程合同文件没有规定,关于模板等周转材料的计算办法应按《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第172页中"一般规则"的第4条执行。而由于赶工所增加的费用应按提前竣工增加费计算。
    此复。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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