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价函[2018]37号
广西至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信大锰技改项目结算有关问题的函收悉。根据该工程协调会上建设各方的意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高大模板计价问题。根据建设各方提交的资料,无法确定该工程是否按高大模板施工,建议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另2005《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05定额”)高大模板子目缺项,若发承包双方确认高大模板情况属实,可按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做补充定额计价。
二、水池池壁混凝土运输道计价问题。因无相关资料,建议发承包双方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三、垂直运输费问题。该工程为构筑物,不应套建筑物的垂直运输子目,混凝土池壁、柱(梁)、池盖若采用非泵送混凝土且超过3.60m时,按以下规定调整定额:
1.采用卷扬机施工时,按每10 m³混凝土,增加建筑综合工日(二类)7.4工日、电动卷扬机单筒[牵引力10kN]0.49台班、卷扬机架[架高40m以内]0.49台班;
2. 采用塔吊施工时,按每10m³混凝土增加塔式起重机[起重力矩10kN]0.31台班。
四、压力灌浆微型桩计价问题。本工程压力灌浆微型桩主杆直径为110mm,应套用2005《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01020218定额子目,若水泥实际用量超过定额含量±3%时,可按实调整。
五、长螺旋钻孔灌注桩计价问题。该工程长螺旋钻孔灌注桩使用长螺旋钻机为步履式,定额缺项,建议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编制补充定额或协商解决。
六、满堂脚手架计价问题。钢构件安装因提交的资料无相应施工方案或其它相关证明资料,且发承包双方均无法举证实际施工方法,建议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协商解决。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