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易地搬迁工程B地块11# 15# 18# 21#楼建筑面积计算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9]9号
广西林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易地搬迁工程B地块11#、15#、18#、21#楼建筑面积计算问题的函收悉。根据建设各方在该工程协调会上发表的意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施工图纸明确为坡屋面的部分,应按该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4.1.1条的约定计算建筑面积。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