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钢筋  脚手架  桂造价函  运输  垂直运输  防水    窝工    砂浆 
客服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定额答疑 » 广西定额答疑 » 正文

(桂造价函[2019]27号) 关于调整人材机价差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8  浏览次数:9
注:摘自《贵港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9年第10期第5页
 关于调整人材机价差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9]27号
中建五局广东公司广西分公司:

 你司关于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孔雀湾生态保护及岸线治理一期工程(一、二号区域)一期项目工程调整人材机价差的函收悉。根据建设各方在该项目工程协调会上的意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该工程合同专用条款第11.1及第12.1条约定,该工程合同价格不因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但因国家环保整治宏观政策和市场供求不平衡等影响,项目施工期间相关建材价格上涨幅度较大,非一般承包人能合理预测和承受。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建议发承包双方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对因受政策影响上涨幅度较大的材料参考《关于调整建筑材料结算价格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桂建管字﹝2003﹞77号)精神,协商解决价格调整问题。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9年7月24日

 
 
[ 定额答疑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定额答疑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网站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 桂ICP备20230007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