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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字[2005]7号)关于机械台班停滞费计算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9
核心提示:关于机械台班停滞费计算问题的复函桂造价函字[2005]7号南宁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2001年
  关于机械台班停滞费计算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字[2005]7号


南宁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2001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第8页第6.0.1条规定,施工机械停滞费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机械台班停滞费=台班折旧费+台班人工费+台班其他费用
    由于该工程的柴油发电机为备用发电设备,停滞的时间可能比运转的时间要长,因此,该机械的停滞费可参考以上公式计算(台班人工费可按实际情况考虑),也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更适合的计算办法。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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