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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20]1号)关于柳州市民服务中心项目钢结构支撑胎架计价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8  浏览次数:10
 注:摘自《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3期第13页
关于柳州市民服务中心项目钢结构支撑胎架计价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20]1号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柳州市民服务中心项目钢结构支撑胎架计价问题的函收悉。根据该工程协调会上建设各方发表的意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该项目钢结构安装使用的钢支撑胎架项目计价,若合同文件无约定,承包人可按《钢结构安装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并经监理和业主确认)和合同文件及定额有关规定计价,但残值归发包人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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