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五象新区第一实验幼儿园工程外墙砖计价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20]5号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南宁市五象新区第一实验幼儿园工程外墙砖计价问题的函收悉。根据该工程建设各方在协调会上反映的意见及有关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提供的《设计变更通知单》(JZT-20190929-4)及工程联系单,该工程原招标清单中“块料墙面”项目特征描述发生变化部分,应按实际采用的外墙砖和合同文件约定及我区计价规定调整原综合单价。
根据提供的《设计变更通知单》(JZT-20190929-4)及工程联系单,该工程原招标清单中“块料墙面”项目特征描述发生变化部分,应按实际采用的外墙砖和合同文件约定及我区计价规定调整原综合单价。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