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钢筋  脚手架  桂造价函  运输  垂直运输  防水  模板    窝工  土方 
客服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定额解答 » 定额解答(广西) » 正文

(桂造价函[2020]7号 )关于广西国际锰业电子商务市场项目计价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8  浏览次数:15
 注:摘自《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6期第19页
关于广西国际锰业电子商务市场项目计价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20]7号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广西国际锰业电子商务市场项目计价问题的函收悉。根据建设各方在该工程协调会上的意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钢筋桁架楼承板计价问题。该工程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编号:JGT-34),十四层~二十五层钢筋桁架楼承板型号由原ATD3-80、ATD4-80、ATD6-80改为ATD7-80,变更后原已标价中标工程量清单中ATD7-80型号钢筋桁架楼承板清单工程量发生了较大的偏差,若无其他合同文件约定,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超过部分的ATD7-80钢筋桁架楼承板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可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9.3.1条规定和该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2.1约定进行调整。
       二、电梯井新增加固构件计价问题。该工程电梯井新增加固构件(详电梯井结构修改图),若非承包人原因造成,且承包人已按规定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核、发包方同意后实施完成,可按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合同有关约定调整工程造价。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0年5月6日

 
 
[ 定额解答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定额解答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网站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 桂ICP备20230007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