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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20]22号)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二三医院营房零星维修工程计价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8  浏览次数:22
 注:摘自《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8期第18页
 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二三医院营房零星维修工程计价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20]22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三医院:
       你医院关于营房零星维修工程计价问题的函收悉。根据各方在协调会上反映的意见及有关资料,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院送来的《营房维修协议书》未明确约定营房零星维修工程执行我区有关定额,同时我区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不适用于零星工程维修。因此,发承包双方可以根据工程实际和当地建筑市场人工供给情况等商定计价。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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