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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20〕27号 )关于五象新区核心区商务街商业办公地块项目工程抗浮锚杆水泥用量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8  浏览次数:10
  注:摘自《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12期第22页
关于五象新区核心区商务街商业办公地块项目工程抗浮锚杆水泥用量的复函
桂造价函〔2020〕27号
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五象新区核心区商务街(商业办公地块)项目工程抗浮锚杆水泥用量的函收悉。根据建设各方在该工程协调会上的意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该项目工程抗浮锚杆可参照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锚杆支护项目套价;若该项目工程地层中的岩层为破碎且节理裂隙发育岩层,在施工过程中水泥灌浆用量超过相应定额含量±3%,可根据经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等确认的“抗浮锚杆钻孔施工现场记录表”的水泥浆(或水泥)用量,按实调整。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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