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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20】43号)关于凤山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安置点改造项目计价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9  浏览次数:22
 注:摘自《贵港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4期第7页
关于凤山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安置点改造项目计价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20】43号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凤山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安置点改造项目计价问题的函收悉。根据建设各方在该工程协调会上的意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该工程地基处理采用高压旋喷桩,应设计要求进行引孔和复喷时,因定额缺项,发承包双方可根据经审定的施工方案,按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办理签证或按市场价格计价。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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