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脚手架  钢筋  桂造价函  运输  垂直运输  抽水  防水  土方  模板   
客服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定额解答 » 定额解答(广西) » 正文

桂造价函[2021] 1号)关于柳州市城市公共交通配套工程地基处理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9  浏览次数:38
  注:摘自《贵港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5期第13页

 关于柳州市城市公共交通配套工程地基处理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21] 1号

中建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柳州市城市公共交通配套工程一期土建03标岩溶地基处理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仅适用于勘察作业,且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该标准已于2016年废止,故岩溶处理钻孔不能参考该标准计价。由于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无适用于岩溶处理的钻孔、注浆消耗量定额子目,建议钻孔参照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锚杆机械钻孔和锚杆钻孔入岩定额子目计价;注浆参照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C4-0129、C4-0131注浆定额子目扣除电瓶车、充电机、轨道平车和电动卷扬机后,人工费和机械费下浮10%计价,浆液消耗量可根据实际用量进行调整,注浆所用袖阀管按钻孔深度计取材料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1年1月11日
 
 
[ 定额解答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定额解答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网站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 桂ICP备20230007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