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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21] 1号)关于柳州市城市公共交通配套工程地基处理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9  浏览次数:29
  注:摘自《贵港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5期第13页

 关于柳州市城市公共交通配套工程地基处理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21] 1号

中建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柳州市城市公共交通配套工程一期土建03标岩溶地基处理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仅适用于勘察作业,且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该标准已于2016年废止,故岩溶处理钻孔不能参考该标准计价。由于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无适用于岩溶处理的钻孔、注浆消耗量定额子目,建议钻孔参照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锚杆机械钻孔和锚杆钻孔入岩定额子目计价;注浆参照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C4-0129、C4-0131注浆定额子目扣除电瓶车、充电机、轨道平车和电动卷扬机后,人工费和机械费下浮10%计价,浆液消耗量可根据实际用量进行调整,注浆所用袖阀管按钻孔深度计取材料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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