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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21〕12号)关于协助自治区人民医院明确东院建设项目合同施工范围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9  浏览次数:28
注:摘自《贵港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9期第8页 
 
关于协助自治区人民医院明确东院建设项目合同施工范围的复函
桂造价函〔2021〕12号

自治区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协助明确东院建设项目合同施工范围的函收悉。根据各方在协调会上的意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 答复如下:
       一、土建部分
    (一)消防系统对应的从低压配电柜至各楼层的电箱和电缆属于土建主合同还是补充协议一的施工范围。
      根据《建筑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消防系统对应的从低压配电柜至各楼层的电箱和电缆属于电气工程,不属于消防工程,故该部分内容应属于补充协议一的施工范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不宜作为专业分类依据。
    (二)建筑外墙挑檐底部、庭院和室外楼梯的侧面和底面装修合同施工范围划分问题。
         1.外墙挑檐底部。该工程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施工范围包括外立面(含幕墙),但不含二次装修;二次深化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以下简称“二装合同”)约定的装修范围包括室内装修。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584-2013)M.1墙面抹灰及我区现行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的规定,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故上述部位的装修施工既不属工程总承包合同也不属二装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应由你院委托相关单位施工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庭院和室外楼梯的侧面和底面装修。庭院和室外楼梯的侧面和底面的装修施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凤岭医院(一期)工程二次深化设计一体化(KWAD3G20181199)更改及答疑(一)》及二装合同合同协议书中3(6)的约定,负一层5×F轴和15×K轴的庭院楼梯属二装合同施工范围,其他约定不明的由你院委托相关单位施工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浮筑楼板、地面找平、砌体墙面抹灰、轻质隔墙抗裂砂浆、楼梯扶手、外墙窗的护窗栏杆合同施工范围划分问题。
       1.浮筑楼板。根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浮筑楼板是为满足该工程绿色建筑设计要求采用的隔声减震系统,不属于主体结构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应由你院委托相关单位施工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地面找平、砌体墙面抹灰、轻质隔墙抗裂砂浆、楼梯扶手、外墙窗的护窗栏杆。根据《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及我区现行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等的规定,应属于二装合同施工范围,不属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范围。
    (四)轻质隔墙合同施工范围划分问题。
      根据提供的该工程建筑施工平面图及施工图预算,用于房间功能划分的轻质隔墙为工程总承包施工范围。
    (五)土方、地下防水合同施工范围划分问题。
土方、地下室防水为该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建筑(主体)结构等施工过程的一部分,属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范围。
       二、二次装修部分
    (一)地面找平、砌体墙面抹灰、轻质隔墙抗裂砂浆、陶粒回填合同施工范围划分问题。
      地面找平、砌体墙面抹灰、轻质隔墙抗裂砂浆按本函“一(三)”规定划分;陶粒回填若为非承包商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由二装单位按合同变更条款执行。
    (二)屋面生活水箱、屋面水泵是否属于二装合同范围。
      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室内给排水应包括生活水箱和水泵,不应因水箱和水泵设置在室外就将其排除出在外,故该工程屋面生活水箱、屋面水泵属于二装合同施工范围。
    (三)消防喷淋、防排烟铝合金风口、嵌入式圆形应急筒灯等消防设施需要在吊顶和墙面装饰板开口,是否属于二装合同施工范围的问题。
      根据我区现行安装定额规定,消防喷淋头、防排烟铝合金风口、嵌入式圆形应急筒灯等定额仅包含配合装饰施工队伍在装饰面板上定位、划线人工费,故在吊顶和墙面装饰板开口属于二装合同施工范围。
    (四)空调冷冻水管竖向立管之间转换链接的水平横管是否属于二装合同施工范围的问题。
      由于该工程空调冷冻水管竖向立管及大部分竖向立管之间转换链接的水平横管安装已由土建施工单位完成,仅剩少部分横管未完成。为保证工程质量,余下的空调冷冻竖管之间的水平横管继续由原土建施工单位完成,不列入二装合同施工范围。
    (五)地下室车道出入口合同施工范围划分问题。
      根据协调会上各方反映的情况,该出入口实际问题为地下室车道出入口处路基混凝土浇筑问题,因地下室出入口属主体结构范围内,故属总承包合同施工范围。
    (六)从急诊平台上到一层中心花园和下到负二层车道的楼梯地砖合同施工范围划分问题。
      二装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包括庭院楼梯,未包含急诊平台上到一层中心花园和下到负二层车道属于室外楼梯部分,不列入二装合同施工范围。
   (七)住院楼屋面的钢制通道合同施工范围划分问题。
     若原设计图纸已满足规范要求,后因非二装单位原因需增设的钢制通道,不属于二装合同施工范围,由二装单位按合同变更条款执行。
      三、特殊科室装修部分
      同本函“二(一)”。
      四、医用气体部分
     医用气体竖向管井的楼板封堵是否属于医用气体合同施工范围的问题。
     医用气体合同约定的“凿槽及恢复”并非指楼板封堵工作内容。医用气体竖向管井的楼板为结构板,属于土建施工合同范围,但因医用气体管道安装进场较晚,土建施工单位无法确定楼板预留孔洞尺寸而未施工。因此,医用气体管道安装完毕后竖井的楼板封堵属于土建施工合同范围,而不属于医用气体合同施工范围。
      五、气动物流系统部分
      你院与北京苏美达北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设备采购安装合同书约定的是“气动物流传输系统”,该系统是否属于《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范围内,建议双方就此事咨询下发整改通知的南宁市建管中心。若属于,则合同价格包含抗震支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不属于,增加的抗震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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