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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造价函〔2022〕19号 )关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成品支架安装计价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9  浏览次数:36
注:摘自《贵港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3期第7页 
关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成品支架安装计价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22〕19号 
广西中建综合管廊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问题的咨询函收悉。经研究, 答复如下:
    根据合同约定,本工程执行201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和2015《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由于2015广西安装定额中支架制安定额与本工程成品支架安装工艺差异较大,建议按照桂造价〔2022〕15号文件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额》第六章安装工程支架安装定额子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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