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摘自《贵港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6期第10页
关于南宁市新邕路综合管廊项目行人、行车干扰费计取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22]29号
广西中建综合管廊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南宁市新邕路综合管廊项目行人、行车干扰费计取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如来函情况属实,该管廊项目施工期间受行人、行车干扰,可按现行市政定额中的规定计取行人、行车干扰增加费。市政定额中行人、行车干扰增加费费率4%~6%是按正常市政道路交通通行流量考虑,如该工程施工期间新邕路实际人、车流量较小,可适当降低该费率标准。
你单位关于南宁市新邕路综合管廊项目行人、行车干扰费计取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如来函情况属实,该管廊项目施工期间受行人、行车干扰,可按现行市政定额中的规定计取行人、行车干扰增加费。市政定额中行人、行车干扰增加费费率4%~6%是按正常市政道路交通通行流量考虑,如该工程施工期间新邕路实际人、车流量较小,可适当降低该费率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