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茅坪水库泄洪渠工程套用何种定额的复函
桂造价函字[2005]21号
南宁市第四中学职业学校:
来函收悉,关于你们提出的有关黄茅坪水库泄洪渠工程套用何种定额的问题请示,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来函反映情况,以及所提供的有关资料,该水库泄洪渠是依据广西水利厅文件桂水电技字[2003]12号文《关于黄茅坪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的批复》,以及我国现行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规程进行设计的,应属于水利水电工程,不属于城市排水工程。因此,建议套用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如有异议,请向广西水利水电工程定额站作进一步咨询。
此复。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OO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