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东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8月91、92页
某市政升级改造工程,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 六家公司组成联合体作为投资合作方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人。2020 年 11 月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 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编 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 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隧道围护结构设计两侧采用 SMW 工法桩,工法桩顶 施工截面尺寸 1200*800 的冠梁,基坑两侧冠梁中间采用截面尺寸 1000*800 的钢筋混凝土支撑梁,支撑梁下 3.8 米设置 1 道 609 圆 管钢支撑(泵房位置 2 道钢支撑),基坑支撑宽度 36 米,泵房处 最深位置 11.9 米,非泵房处最深位置 9.3 米。预算编审时发承包 双方就基坑土方开挖套用定额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根据定额答疑第 15 期第 8 条“底面积大于 150m ²,采用钢板桩支护(且含有对撑时),深度超过 3m 的情况,可按章 说明在支撑下挖土,相应子目乘以系数 1.2”,应套用挖一般土方 (考虑支撑下挖土系数),按 D1-1-36 并考虑挖桩间土方将人工 和机械乘以 1.1 计算。
承包人认为,依据 D.1.1 土石方工程说明之三、土方 11.“大 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子目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桩、 钢板桩等做围护跨度大于 7m 的深基坑开挖”,应按 D.1.1 章中“大 型支撑下挖土方”节下的 D1-1-49 子目计算。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为明挖法条件下的基坑支护类型,根据来函资料分析,可 套用 2018 市政定额 D.1.1“土石方工程”(3)“大型支撑基坑土方” 相应定额子目。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21 号文。如有不同 观点,欢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