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东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8月99、100页
某科技孵化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 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某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 2022 年 5 月签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 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编 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 施工图预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现浇构件使用了 HRB400E 钢筋,依据《广东省房屋建 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2018》进行清单组价时,发承包双方对 HRB400E 钢筋的制作安装套用定额子目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HRB400E 为Ⅲ级钢筋,带 E 符号表示抗震性能, 清单组价时应套用 A1-5-105~A1-5-107 现浇构件带肋钢筋子目。
承包人认为,根据定额 A.1.5 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第 五条第 6 点“带肋钢筋指强度 HRB335、HRB400 的螺纹钢筋;高 强钢筋指强度 HRB400 以上的螺纹钢筋”,定额高强钢筋不包含 HRB400 级钢筋,但应包含 HRB400E 级钢筋,故 HRB400E 钢筋 清单组价时应套用 A1-5-108~A1-5-110 现浇构件带肋钢筋(Ⅲ级以 上)子目。
三、我站观点
定额是按屈服强度特征值是否超过 400MPa 作为判断高强钢 筋的标准,HRB400E 钢筋的屈服强度特征值并未超过 400MPa,因此其清单组价时应套用 A1-5-105~A1-5-107 现浇构件带肋钢 筋子目。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23 号文。如有不同 观点,欢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