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案例分享(157) 土石方综合单价调整的争议
某住宅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6 年 10 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 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竣工结算 时发生计价争议。一、争议事项
施工过程中,受项目周边弃土场改造升级的影响,市场弃土费大 幅度上涨,同时本市“创文”活动要求弃土车在城镇外围绕行,增加 了项目弃土运输距离,致使承包人成本费用增加,竣工结算时发承 包双方对此是否可调整原合同土石方挖运清单综合单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本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明确,弃土费用及弃 土运距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故不予调整合同价格。
承包人认为,项目周边弃土场改造升级及“创文”活动属于政府 行为,是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场进一步加强管理,由此导致的土方消 纳费上涨及运距增加,属于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预料的情形,故应 按实调整原合同单价。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在履约过程中本应 保持不变。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政策因素变化引起工程成本 费用增加按施工合同关于政策变化引起价款调整的相关约定执行。 经查阅来函资料,承包人已向发包人提出了调价申请,并且得到监 理公司和发包人(授权的代建单位)的确认同意,因此双方应按 2017年 3 月 22 日的会议纪要精神执行,结算按协商后的综合单价计取。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20 号文。如有不同观 点,欢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