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东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7月108页
争议案例分享(151) 钢筋根数计量的争议
某宿舍楼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 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勘察、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 2020 年 8 月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 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 计价依据 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 争议。一、争议事项
《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定额咨询问题解答 的函(第 1 期)》(粤标定函〔2019〕9 号)中回复,钢筋根数计 算结果按向上取整+1 取定。发承包双方就钢筋根数是按四舍五入+1 还是按向上取整+1 计算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粤标定函〔2019〕9 号文适用于《广东省建设工 程计价依据 2010》,本工程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 钢筋根数应按四舍五入+1 计算。
承包人认为,粤标定函〔2019〕9 号文也适用于《广东省建设 工程计价依据 2018》,钢筋根数应按向上取整+1 计算。
三、我站观点
钢筋间距应按设计图纸布置,钢筋根数计量按向上取整+1 计 算。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51 号文。如有不同观 点,欢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