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宿舍楼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 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勘察、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 2020 年 8 月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 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 计价依据 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 争议。
一、争议事项本工程地勘报告“土工试验分层统计表”显示,淤泥质粉砂平 均含水率 42.2%、液限 38.88%、孔隙比 1.092,淤泥质土平均含水 率 53.28%、液限 44.56%、孔隙比 1.383。基坑土方大开挖执行定额 时,发承包双方就淤泥质粉砂、淤泥质土在定额中对应的土壤类别 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依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2018》 (以下简称“2018 房建定额”)A.1.1 章说明“淤泥为在静水或缓 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其天然含水量大于 液限、天然孔隙比≥1.5 的粘性土,外观上呈流塑状态”,本工程地 勘报告中淤泥质粉砂及淤泥质土的孔隙比均小于 1.5,属一、二类土。
承包人认为,2018 房建定额 A.1.1 章说明“干土、湿土的划分: 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 且小于液限为湿土”,但未明确含水率大于液限的湿土如何计价。 2018 房建定额未明确规定的,可参照《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2018》(以下简称“2018 市政定额”)D.1.1 章说明“干土、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 率≥25%不超液限的(超液限为淤泥)为湿土”的规定,本工程淤 泥质粉砂、淤泥质土的平均含水率均大于 25%且超过了液限,应按 淤泥考虑。
三、造价站观点
本宿舍楼工程属于房屋建筑工程,淤泥质粉砂、淤泥质土的土 壤类别应按 2018 房建定额的规定,按一、二类土执行。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51 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