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案例分享(91)未经发包人同意的砌体植筋费用 如何计取的争议
某厂区生产基地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发包人采用 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9 年 1 月签订 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 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0》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 价确定,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图纸上未有明确填充墙体与主体结构的拉结筋施工方式, 承包人因部分楼栋发包人未及时提供建筑图纸,施工现场全部采 用植筋方式施工,发承包双方对砌体拉结筋植筋费用的计价产生 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图纸上虽未有明确填充墙体与主体结构的拉 结筋施工方式,但根据施工规范常规做法为预留方式,而对于建 筑图比结构图晚到达而导致无法预埋的情况,承包方应先联系现 场甲方及监理做好记录和确认,而不是为方便施工全部采用了植 筋方式施工,故该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认为,图纸上未明确指出砌体拉结筋必须采用预埋 方式施工,合同内也未明确砌体拉结筋采用植筋方式施工不计算 费用,结合部分单体建筑图滞后结构图晚会影响正常施工的情 况,现场实际做法全部采用植筋方式,故应计算砌体拉结筋植筋 工程量和相应费用。
三、我站观点
发包人未能及时提供建筑图纸,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本可 以向发包人索赔其违约责任来维护自身利益,但承包人在未与发 包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自行施工且导致后续需采用植筋方式连 结,如未能经发包人确认为工程变更的,则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 承包人负责。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65 号文。如有不 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